消失的國度 | —九O年代設立冠國號代表機構得失之探討
- mzvittoz

- 2025年11月30日
- 讀畢需時 17 分鐘
已更新:2025年12月21日

壹、引言
六四天安門事件讓中共國際地位降至谷底,同年柏林圍牆倒塌,世界格局開始劇變。1990年代初,我國政府審時度勢,趁機推動建交、復交的攻勢,全面爭取在無邦交國家提升駐處的地位與待遇;對於新設處者,則要求設立冠國號代表機構,政策目標在於彰顯中華民國的國際人格。本文針對1989年至2000年相關設處及裁撤案進行檢討,其中設處及裁撤全落在此區間者皆位於非洲(請詳表3-1)。
外交部於108年7月中發布新聞,指責中國大陸施壓,使我駐斐濟代表處被迫更名為「駐斐濟台北商務辦事處」;媒體並以「中華民國」被消失為題,加以報導。其實,此非近年出現的唯一案例,前此有奈及利亞政府迫使我國設在阿布加(Abuja)的「中華民國(台灣)商務代表團」摘牌更名,遷出首都,削權減人,更一度出現派警封鎖駐處,強制我方人員離開情事。此一事件之後,我國駐杜拜、厄瓜多、巴林、約旦、巴布亞紐幾內亞冠國號代表處先後被迫更名。而在駐斐濟代表處更名後,所有在非邦交國的駐處名稱都不再有「中華民國」或者是「台灣」的字樣。
貳、個案研究
一、1991年7月初非洲司長官突然找筆者到三樓樓梯間談話。他說:「我們即將與中非共和國復交¹,即將派員開設大使館,加上最近已與薩伊政府商定設處事宜,希望你選擇一處支援,你選哪一國,我就去哪一國!」該長官知道,筆者才剛從馬達加斯加出長差返國,而薩伊、中非兩國又不是筆者的分配工作職掌,故降尊紆貴,請求筆者隨他出差。
筆者選擇了非洲第二大國 - 薩伊(Zaïre)。主管次長隨即批准速往設處,用以支撐馬達加斯加政府抵制中共斷交威脅。
二、1990年12月初筆者奉派前往馬達加斯加協助設處,次年4月中旬才返國,除參與設處的實務工作之外,馬國設處協議草案是筆者從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² 節錄最基本的特權、禮遇條文濃縮而成,最後由我國代表與馬國代表在馬京簽署特別協議定案。所以籌設冠國號代表團對筆者而言算是重作馮婦,惟因中部非洲不是筆者的業務範疇,自須瞭解一下本案背景及雙方簽署的協議內容:
(一)設處緣起
本案源自薩伊政府總理路可吉(Mulumba LUKOJI 1943-1997)於1991年5月中致函中華民國總統,指出薩伊總統莫布杜(MOBUTU Sese Seko)已原則同意與我國建立商務關係,來台的薩方代表團業獲授權展開談判,雙方可商討各自代表機構的地位及有關商務、財政協定。不過,當時沒人預料到路可吉擔任總理只至同年9月底,前後不到半年即下台。莫布杜總統又迫於國內政經情勢,任命反對黨領袖齊謝客迪(Étienne TSHISEKEDI 1932-2017)出任總理³,讓我方進退維谷。
(二)君子欺之以方
薩伊設處協議(Arrangements spéciaux)內容極為簡略,欠缺約束雙方權利義務的具體條款。筆者根據記憶所及,對於設處協議提出以下疑問:
薩伊設處「特別協議」全文大約只有馬達加斯加設處協議的十分之一。薩方刻意刪除我與馬國設處協議中有關雙方同意互設特別代表團,作為兩國駐在對方之官方代表機構,以及特別代表團之名稱應包括正式國名等內容。
薩方刻意刪除馬國協議內明載的「政治」一詞,僅保留關於增進兩國間「經濟及商務關係」之發展」。
薩方也刻意刪除「有關便利、特權、豁免之一般規定」等具有主權意涵的外交權利,代之以「優遇」⁴ 一詞。台北自認,我駐薩伊代表團將享有目前外國政府派駐薩伊類似代表團之同等待遇,卻在設處人員出發前,不確定究竟有哪些國家派駐了「類似」我國的代表團?
我國外交部長代表總統函覆薩伊總理,表示業已接見薩方代表,並指派三位同仁前往金夏沙續談設處案,我方願在能力範圍提供協助。筆者納悶,本案既係薩伊政府有求於我,而先派團來台啟談,然在後來磋商時,我方竟會接受列入「本協議效期五年」。
設處特別協議係由「薩伊共和國主管財政國務員」簽署。在法語系國家「國務員」是低於「國務部長」、「部長」、「權理部長」的小閣員⁵,該財政國務員又無「全權證書」⁶,僅係奉總理之命出面簽署。我方主談人本可要求,卻未要求薩方另派部長以「代理外長」的身分簽署⁷。
(三)原來如此簽署
筆者隨長官於1991年7月31日啟程,先在布魯塞爾辦妥薩伊入境簽證;8月3日飛往金夏沙,持外交護照入境。薩伊外交部同日先核發外交簽證,翌日卻又收回註銷,改發「特別簽證」,頗有蹊蹺!數天前筆者曾就設處協議內發現的疑問,請教駐比利時代表處,得知外交部指派該處資深同仁以顧問名義,於6月上旬前往金夏沙參與設處磋商,不過6月10日協議已經完成簽署了。無怪乎我方設處人員抵達金夏沙之後,薩伊外交部不承認此一特別協議。

三、筆者迄今記得薩伊新任外長於8月首次召見情景。他是前駐波蘭大使,雖然華沙公約組織已於前一個月正式解體,但還帶有濃厚親共立場,對我們兩人口氣嚴厲。指稱薩伊外交部業已查明「你們在法國的代表機構稱為「ASPECT」⁸,只是一個社團法人,未享有任何特權禮遇! 你們認為,在法國無法獲得的特權,在薩伊就拿得到嗎?」外交國務員恩庫滿(Matungul N’Kuman Tavun)續於16日約晤,請我方同意以漸進方式發展兩國關係,避免困擾並諒解薩方立場,隨後面交由他具名致「台灣貿易暨觀光促進辦事處」的函件,其上所載「我團名稱」及「國號」與他一週前出示者皆不相同,枉費彼此一個星期的努力。至此,銜命設處的長官才真正體會到之前談判的疏漏,故須讓薩方瞭解我方不惜決裂的決心。我們一離外交部後,立即前往旅行社購票,該長官翌日搭機前往布魯塞爾,以便請示台北。筆者留下待命,等待薩方反應。
(一)換文亡羊補牢
抵達薩京的前三週幾乎都在為設處的特權禮遇奮鬥,加上金夏沙對外通訊困難,我們又未攜帶衛星電話,難以隨時向台北請示機宜,長官不得不經常麻煩路可吉總理出面協調相關部會辦事,或者出借總理府內的衛星電話,供我們聯繫洽公。所幸另一個管道薩伊中央銀行總裁沙巴尼(Nyembo Shabani)奉命接洽我國輸出入銀行商談貸款的合約草案,必須透過我們傳達與溝通彼此意見。經過薩方內部協調,促成路可吉總理於18日下午召見筆者,出示國際合作部長卡滿達(Ngongo Kamanda)以代理外長身分,於8月17日簽字致函「中華民國駐薩伊共和國代表團」的代表,列舉我團可享有的優遇¹¹。經報奉台北同意,雙方以換函方式予以確認,完成補救「特別協議」的重大瑕疵。本案終能扳回一城,惜未能卸下「五年限期」的緊箍咒。
(二)我團掛牌運作
首任駐薩伊共和國代表於1991年9月抵達任所,設處長官和筆者至金夏沙國際機場接機,並彙報籌設代表處的整體情況。該位代表原任駐法國代表處科技組組長,經外交部情商,同意出任是職,毅然隻身赴任。筆者理當繼續輔佐,直至從駐盧森堡代表處改調來的館員到任接手為止。雙方換函之後,籌設工作順利展開,中華民國駐薩伊共和國代表團於9月16日在新租館舍懸掛館牌,開始對外運作。筆者的支援任務告終,只是還不知道駐在國業已危機四伏,病入膏肓。
參、兵變撤僑設處中斷
一、俗話說「好事多磨」,隔了一個週末,9月23日星期一上午我們三人準備從洲際大飯店(Inter-continental Hotel)出門,前往查看新租館舍,並支付訂購的辦公室傢具,卻被門房攔下,指市區一夜亂事方興未艾,輪替的員工不能換班,建議不要外出。我們原本認為貧富懸殊、基礎建設破敗係黑非洲常見現象,經過進一步瞭解才知道,薩伊通膨極其嚴重,國幣Zaïre平均每週貶值1/10,物價高漲,公務員已罷工數週。一般軍人每月薪餉8萬薩伊幣,8月上旬尚折合美金10元,9月下旬竟只折合4美元。
(一)民不聊生激發兵變
首都機場附近駐軍因薪餉過低而譁變,武裝出營搶掠,盤據國際機場,阻斷航班,作為施壓手段,要求政府加薪,而離營示威的軍人沿路搶劫工廠、商店,不肖民眾隨後加入搶奪商家、富人住宅。暴亂從首都迅速蔓延至其他大城市,全國陷入動盪。莫布杜總統先宣布任命狄阿卡(Mungul DIAKA)出任總理,反對派聯盟重申支持齊謝客迪(Étienne TSHISEKEDI)為總理,政治及社會危機持續擴大,國家如處無政府狀態,各地暴亂劫掠頻傳。莫布杜當晚發表電視及廣播電台談話,允提撥5億薩伊幣安撫士官兵,翌日3,000餘名譁變軍人繼續在市區肆虐。薩伊政府不得不宣布宵禁。
(二)官民避凶逃難
我們從房間居高臨下俯瞰,可見附近總理府所派士兵數名在旅館前車道上堆置沙包,架上機關槍警戒,保護國際旅客的安全。比利時及法國使館人員於23日午後進駐洲際飯店,開始在大廳接受撤僑登記。我們目擊上午先是白人富商湧入;接著是國際合作部長、中央銀行總裁等政府高官紛紛攜家帶眷進住避難,顯示情勢未能好轉。飯店總經理傍晚張貼告示,將三餐改在大會議廳集中開伙;又因缺乏補給,而極力呼籲讓婦孺優先進食。
(三)外國派軍護僑
比利時旅居薩伊僑民約有萬餘人,派遣傘兵特種部隊及C-130軍機撤僑。法國僑民約6,000人,其中大部分人聚居於金夏沙;法國並從查德及中非兩國抽調特種部隊450名,聯合比軍攻佔國際機場,並確保其大使館館官舍及周遭的安全。在法軍保護下,以婦孺為主的各國僑民陸續搭船,渡河撤至對岸的剛果首都布拉薩市(Brazzaville),包括南非在內的其他國家也開始撤僑。由於暴亂持續擴大,法國又增派支援人力赴薩伊,協助其他大城市撤僑。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旋即在記者會表示,美方相信薩伊動亂將迅速惡化,已決定赴薩執行撤僑行動。
(四)我團因應措施
傳聞四起真假莫辨,我團關係人等卻都失去音訊,無法探知外界確切情況。設處人員於23日向台北連發三特急電,報告薩伊騷動政情及接納僑胞避難的處理狀況。由於遲未獲台北外交部答覆,駐處代表爰進洽法國、比利時大使館,筆者則使用TELEX發出英文明電通知台北,所收容13名落難僑民待援名單。我團焦躁等待終獲法方承諾,可隨往對岸剛果布拉薩市,法方並囑咐每人限帶手提行李一只,不得超過5公斤。正當欲啟程赴渡口行前5分鐘,突有南非駐薩伊副代表持筆者所發TELEX名單,主動來覓晤談,告知奉示協助撤僑,遂當下變更計畫,加入南非撤僑團。
(五)駐斐使館協調救援
外國媒體大幅報導,此一暴亂造成至少30餘人喪生,千餘人受傷,4,000餘難民先後聚集於洲際飯店附近(使館區)等情。駐南非大使24日恰好邀請斐外交部執行長范喜登(Neil Van Heerden)夫婦晚餐敘,當天深夜他以親撰的特急電報告台北,薩伊動亂擴大,法比兩國均已派兵護僑。如我擬暫時撤離人員眷屬,南非極願協助,可以同機來斐。非洲司乃急電提供斐方協助我方撤僑名單,斐副代表才能按圖索驥,到旅館接洽我團隨同南非撤僑。
肆、國際撤僑行動全紀錄
我們在洲際飯店關禁閉,不時聽到遠處市區傳來子彈劃空而過的聲音,數日不見,金夏沙已面目全非。
(一)人禍後首都景象
撤離日(26日)清晨我團利用僑民自備車輛分批前往集合地點,加入南非撤僑車隊;在法國傘兵護衛下,穿過金夏沙市區前往機場,沿途滿目瘡痍,只見獨立大道兩側商店、辦公大樓玻璃全碎,窗框被強力拆下或搗毀,門窗皆變形且殘破,大批市民湧聚街頭,面容凝重;薩伊商業銀行(BCZ)因外有鐵柵欄保護,大門雖受損但未被攻破,駐處代表和筆者的兩本普通護照仍留在該行保險箱內,未能及時取出;車隊行駛至郊區大型量販店的貨棧之前,遠遠看去滿地血紅,觸目驚心,近看才知是可口可樂的鋁罐遭民眾踩扁踏平的遺跡,其水泥外牆被鑿破數個大洞,可想見群眾爭先恐後入內搶奪貨品的景象。
(二)七國受惠撤僑行動
我團一行共22人,搭乘南非空軍專機飛往約翰尼斯堡,其中有位出差技師甚至是半夜突然被黑人朋友叫醒,僅能穿著內褲翻牆逃命,財物被搜刮一空,飛奔至台商家求救。駐斐大使館派員特別攜帶領務章戳及空白護照,在專機上當場補發僑民臨時護照。南非撤離難民登機順序,係以南非僑民為第一優先,我國僑民第二優先,其次才為歐美國家民眾,足見南非政府對我國的情誼。該專機共載運斐、美、英、法、德、希臘及我國等150名人員於26日下午抵達邦交國南非,大使館立即安排前往首都普勒多利亞暫時安頓。
(三)順帶解救大陸僑民
由於中共駐薩伊大使館無法提供協助,5名大陸僑民迫於情勢危急,乃透過台商向我團求助。駐處代表基於人道考量,在南非政府不反對之情況下,權予同意隨機赴斐。翌日我團集合僑民開會,墊借救急金供購機票。最後由筆者陪同僑民一行人搭乘華航班機啟程返台。前述大陸僑民不約而同,全數到場含淚送機,感謝我團、駐南非大使館救命之恩。
(四)外行人救火
歷劫歸來,對於人的價值有了新體悟。筆者於1992年元月初至駐法國代表處報到履新,同事告訴筆者,薩伊撤僑案台北訓令該處,洽請法國外交部同意代發密電至金夏沙遭到婉拒。想想救人如救火,當下許願日後如果再遇緊急危難事件,絕對不能讓在前線的同仁自求多福。
伍、薩伊設處得失
一、薩伊確具戰略地位
薩伊面積為台灣的67倍,境內盛產銅、鈷、鈾、鑽石、石油等礦產,國富民窮。該國自冷戰結束後,戰略地位大減,其政府貪汙及人權亦飽受批評;同時由於美國與比利時停止援助,以及國際銅價大跌,使該國經濟每況愈下。1990年莫布杜總統召開國是會議,取消「人民革命運動」¹² 的執政黨地位,實行多黨制。然而薩伊政經情勢依舊混亂,兩年之間政府改組9次¹³。
二、設處利弊未理性評估
(一)急於建功談判失策
薩伊深陷政治財經危機,召開國是會議經年,然朝野無共識,加深危機,四處尋求外援以解燃眉。莫布杜為解國庫空虛,派員攜總理致我國總統函,來台磋商設處及請援事宜。我方因急於建功,從啟談至簽署協議前後不到一個月;我方且接受設處列入期限5年,明顯失策。在籌碼已失情況下,設處人員勉力向薩伊外交部爭取特權禮遇,雖以換函方式予以確認,終究有缺憾。同一談判模式又出現在1992年6月我與尼日(Niger)共和國復交案,勉強而為,遭到反撲¹⁴。
(二)以身涉險任務中斷
薩伊軍人不滿待遇菲薄,引發二十餘年來首次突發性譁變,比、法兩國派軍介入撤僑,局勢暫告回穩。惟莫布杜似有意縱容游兵散勇及暴民破壞秩序,宣洩社會不滿,藉機凸顯薩伊政局非他不可。結果是白人、黑人經營的商店、工廠、貨棧財物、設備被三餐不繼的民眾搶奪一空,摧毀經濟基本結構,國家元氣大傷。本案因事前評估不夠嚴謹,談判輕率,致設處同仁以身涉險,俟僑民陸續尋求庇護,除任務被迫中斷之外,且須以人員安全為首要考量,展開撤僑行動。離境時,大家均已判斷薩伊短期內與我方合作條件薄弱。
(三)自食亡國惡果
薩伊國是會議從1992年4月起恢復召開,朝野政爭依舊激烈,演變成1993年1月28日爆發的第二次大劫掠,國運雪上加霜。1994年3月30日通過新憲法,規定「民主過渡時期」以15個月為度,期間必須舉行制憲公民投票、總統選舉及國會選舉。朝野政爭更劇,國家更加糜爛,進而爆發內戰。卡比拉(Laurent Kabila)領導的「剛果解放民主力量同盟」武裝勢力於1997年5月16日攻佔金夏沙,宣布就任總統,並恢復國名為「剛果民主共和國」至今。莫布杜則倉皇流亡摩洛哥首都拉巴特(Rabat),同年9月病逝異鄉(1930-1997)。他一手建立的薩伊共和國(1971-1997)也從世界舞台消失。
(四)無法經營殘壘以終
薩伊設處前,中央日報報導我以正式國號設立代表處的有11個國家。實際上,從過去到現在以國號設立者,包括有名無實的「中華民國駐剛果共和國特別代表團」,共計有17個代表處(請詳表3-1、表3-2)。駐薩伊代表處在非洲周旋數年,既未能彰顯設處目標及功能,且因動亂被迫撤離,斷斷續續運作7年餘,最後於2000年8月30日連同駐馬達加斯加代表處、駐安哥拉代表處奉行政院核准一併予以裁撤。
陸 結論
外交部於1997年中提出檢討「納福養老」的駐外單位,要求各地域司提報;故在非洲地區的駐利比亞、駐模里西斯及駐剛果三個代表處就於同年9月關閉。駐利處自格達費掌權起就是我在北非唯一據點,可惜洽公層級迭遭限制,後來連領務功能也未能挽回。
總結並檢討在非洲設立冠國號代表機構的經驗,期許能發揮一些鑑往知來的作用:
(一)時代的產物
裁處其實應該與外交大戰一起檢視,因為資源有限,邦交國優先是基本原則。自1989年我與格瑞那達建交起算,迄1999年底與帛琉建交,11年間海峽兩岸外交攻防激烈,總共與我建交、復交達17個國家(請詳表3-3),加上設處者5國,非洲成為主戰場。外交部在同一期間另展現許多國際法實踐,例如:1、建立領事關係:拉脫維亞及奈及利亞。2、相互承認:萬那杜、巴布亞新幾內亞及斐濟¹⁵。
(二)功能不彰裁撤
由於設處對象多半是經濟困頓、政治動盪的國家,其為繼續獲得國際貨幣基金貸款,就須接受經濟結構重整及財政監督措施,各該政權為了挽救危亡,目光轉向台灣。雙方磋商後,因故無法一步達致建立外交或領事關係者,只好退而求其次設立冠國號代表機構,然雙方互動基本上乏善可陳。說明如次:
雙方政府對於援助的理解落差大,請援國本盼同意設處,可從台灣獲得不只一次的援助,日久未能滿足需求,自然色衰愛弛。我方則在談判建交或復交不成的狀況下,權予設立代表處,故「冠國號」乃最基本的要件,難有資源續援各該國,導致洽公更難,所設機構皆無法經營,殘壘以終。
裁撤的主因是功能不彰。外交部於2000年即曾召開會議討論其存廢,主管司也給予支持,行政院爰一次裁撤非洲3個冠國號代表處¹⁶。
在外交大戰方殷之際,台北總有至少一組人馬進出歐、非,密切接洽聯繫可能的與國,而上述駐處皆成為支援據點,配合發揮牽制中共的作用。
(三)找尋機會創造條件
「鞏固我與邦交國外交關係」迄今仍列首要工作,我們是否需要有新思維?
在戰略、戰術上皆採守勢,邦交國只減不增。昔日殷鑑不遠,欲有反擊之力,僅重視國際宣傳,無濟於事。外交政策必須隨著國際情勢調整,與其花大錢去邦交國救火,不如平常多燒冷灶,花小錢遊走、穿梭中國大陸的邦交國,結交真正的人脈,兼可訓練有勇有謀之士。真面臨決戰時,要攻要守,才能運籌帷幄,給自己有多一點選擇。
正視中共在全球政經地位的國際現實,想想荷蘭與新加坡的立國之道,琢磨美國為台灣流血的可能性,實事求是,找尋機會創造條件。周旋大國之間,應有智慧與勇氣不啟釁端,沉著穩健,以創造性思考,走出一條自己的路。
1990年代裁撤冠國號駐外代表機構一覽表(1990-2000)表3-1
國名 | 設處名稱 | 設立-裁撤日期 | 裁撤原因 |
Angola | 中華民國駐安哥拉民主共和國代表處 | 1992/09 - 2000/08 | 功能不彰 |
Congo | 中華民國駐剛果特別代表團 | 1995/07 - 1997/09 | 未曾派駐人員 |
Libya | 中華民國駐利比亞商務辦事處 | 1980/03 - 1997/09 | 功能遭限縮關閉。 2008/02曾恢復設處,更名為台灣駐的黎波里商務代表處,現已關閉 |
Madagascar | 中華民國駐馬達加斯加特別代表團 | 1991/06 - 2000/08 | 功能不彰 |
Mauritius | 中華民國駐模里西斯商務代表處 | 1984/09 - 1997/09 | 駐在國在UN發言反對我案 |
Zaïre | 中華民國駐薩伊共和國代表團 | 1991/07 - 2000/08 | 駐在國內戰,功能不彰 |
冠國號駐外代表機構更名一覽表(1989-2019)表3-2
國名 | 設處名稱 | 設立日期 | 更名日期 |
Singapore | 中華民國駐新加坡商務代表團 | 1968/11 - | 1990/09/30因與中國大陸建交,更名為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 |
Latvia | 中華民國駐拉脫維亞代表處 | 1991/12 - | 1992/01-1994/07我與拉脫維亞建立領事關係;1994/07/28拉中兩國關係正常化,中止領事關係;1996/01/19更名為駐拉脫維亞台北代表團 |
Kuwait | 中華民國駐科威特商務辦事處 | 1986/04 - | 1996/08/26更名為駐科威特王國台北商務代表處 |
Bolivia | 中華民國駐玻利維亞商務領務辦事處 | 1990/10- | 2004/11/11先更名為台灣商務辦事處;因功能遭限縮,現已關閉 |
Jul-09 | |||
Nigeria | 中華民國駐奈及利亞聯邦共和國商務代表團 | 1991/04 - | 1993/08-1997/09我在奈及利亞Calabar設置總領事館;2017/01更名為駐奈及利亞聯邦共和國台北貿易辦事處 |
UAE | 中華民國駐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商務辦事處 | 1971/12 - | 1988/05更名為中華民國駐杜拜商務辦事處;2017/06再更名為駐杜拜台北商務辦事處 |
Ecuador | 中華民國駐厄瓜多商務處 | 1977/05 - | 2017/06更名為台北駐厄瓜多商務處 |
Bahrain | 中華民國駐巴林商務代表團 | 1977/04 - | 2005/01更名為台灣駐巴林王國商務代表團;2017/07再更名為駐巴林台北貿易辦事處 |
Jordan | 中華民國(台灣)商務辦事處 | 1992/03 - | 1977/05/15設立駐約旦遠東商務處;2018/04更名為駐約旦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
Papua New Guinea | 中華民國(台灣)駐巴布亞紐幾內亞商務代表團 | 1990/02 - | 2018/06更名為駐巴布亞紐幾內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
Fiji | 中華民國駐斐濟商務代表團 | 1987/12 - | 1971/05設駐斐濟共和國商務代表團;因斐濟與中國大陸建交,1976/02撤團,改設亞東貿易中心;2019/07更名為駐斐濟台北商務辦事處 |
1990年代設立及關閉大使館一覽表(1989-2000)表3-3
國名及建交(復交)日期 | 國名及斷交日期 |
Bahamas (1989/01/10) |
|
Grenada (1989/07/20) |
|
Liberia (1989/10/09) |
|
Belize (1989/1013) |
|
Lesotho (1990/04/05) |
|
Guinea Bissau (1990/05/26) |
|
| Saudi Arabia (1990/07/22) |
Nicaragua (1990/11/05) |
|
Central Africa Rep. (1991/07/08) |
|
Niger (1992/06/19) |
|
| Korea (1992/08/24) |
| Lesotho (1993/12/24) |
Burkina Faso (1994/02/02) |
|
Gambia (1995/07/13) |
|
Senegal (1996/01/03) |
|
Sao Tome & Principe (1997/05/06) |
|
| Bahamas (1997/05/18) |
Chad (1997/08/12) |
|
| Saint Lucia (1997/08/29) |
| South Africa (1997/12/31) |
| Tonga (1998/11/02) |
Marshall Is. (1998/11/20) |
|
Macedonia (1999/01/27) |
|
Palau (1999/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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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O年代兩岸外交大戰,兩岸攻防激烈,總計與我建交、復交達17個國家,主戰場在非洲共占8國;中國大陸則達8國,其中包括沙烏地阿拉伯、南韓、南非。 |
¹ 1991年7月8日我與中非共和國恢復外交關係。本文相關建交、復交、斷交、設處等日期皆引自外交部禮賓司,世界各國簡介暨政府首長名冊(90),外交部,2001年9月。
² 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 1961。
³ Étienne TSHISEKEDI之子Félix TSHISEKEDI自2019年1月25日起任剛果民主共和國總統。
⁴ 薩伊方改用「avantages」一詞,本意是「好處」,在此權予譯為「優遇」。
⁵ 法語系國家政府閣員的等級依序為國務部長(Ministre d’État)、部長(Ministre)、權理部長(Ministre délégué)、國務員(Secrétaire d’État)。
⁶ 「全權證書」(Full Powers)係國際法規範的一種文書,指可代表主權國家簽署條約或國際公約者的權力,國家元首、政府首長或各該國外交部長以外的人必須獲授予全權證書,始能簽署對其政府具有約束力的條約或國際公約。
⁷ 薩伊外長Inonga LOKONGO L’OME於1991年6月中旬病逝南非,推斷當時應不在金夏沙。
⁸ 駐法國代表處是對內名稱。1972年在法國登記設立的名稱是「法華經濟貿易暨觀光促進會」,原文為:Association pour la Promotion Économique, Commerciale et Touristique avec Taiwan,簡稱ASPECT。
⁹ 薩伊外交部將我駐團名稱逕自改為「台灣貿易暨觀光促進辦事處」,原文為:Bureau pour la Promotion Commerciale et Touristique。
¹⁰ 中央社於2017年3月31日報導:中國輸出入銀行在美國紐約州地方法院提告,對象是非洲的三個前友邦,分別為幾內亞比索、中非共和國和剛果民主共和國,求償標的包括未償還的貸款與利息。2017年1月法官針對剛果民主共和國、中非共和國的求償案,作出有利輸出入銀行的判決,金額分別為5,730萬美元和1億5,490萬美元。
¹¹ 薩伊共和國國際合作部長兼代理外長於1991年8月17日具名簽署函,明定我特別代表團可享待遇如下:1.核發予特別身分證。2.比照駐薩伊國際組織核發予車牌。3.免稅及其他豁免。4.設立一聯絡辦事處。5.核發予特別簽證。
¹² 法文名稱「le Mouvement populaire de la Révolution」,簡稱MPR。
¹³ 薩伊政府在召開國是會議前後,於1990/01/11、1990/04/25、1990/05/04、1990/06/09、1990/11/29;1991/03/30、1991/10/14、1991/11/01、1991/11/28不到兩年期間共改組九次。
¹⁴ 我與尼日共和國於1992年6月19日宣布復交,數日後總統不承認過渡政府總理所作決定,立即出現重大危機。中共刻意選在1997年中我召開第一次全球使節會議期間,宣布與尼日復交。
¹⁵ 我與萬那杜、巴布亞新幾內亞及斐濟分別於1992/09、1995/05、1996/10宣布相互承認。
¹⁶ 2000年8月30日。駐盧森堡代表處於2002年裁撤,理由也是功能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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